音乐是艺术形式的一种,通过音调,音高,节奏,音色这些元素,遵循创作者本人,或者创作者试图迎合的,音乐审美观,构建出一个作品。这个作品的美感与否,只存在于音律搭配中,而非其引发的情感共鸣,人声,作为配器的一种,也是音律的重要元素。
由于音律搭配有万千种方式,所以也有成千上万种的音乐流派出现,有些与主流审美比较协调就成为主流,其他的则成为小众。
因为音律搭配是高度抽象,因人而异,无法具像化的,流行歌曲作为通俗艺术,太抽象是没好下场的,所以,还会/必须通过歌词等手段将抽象概念具象化,人为的为音律附加上各种情感元素,为作品贴上简明易懂的标签以利于大众传播,但是,它不可能脱离音律而存在
这两部分是不可截然区分的,作为抽象艺术的音律本身就具有巨大的能力去引发听众的共鸣,就是潜意识中的“好听”,”好听“的影响力要远大于其后期附加的情感标签。一部成功的作品首先是一部好听的作品。
可惜,目前的趋势就是,后者被拔高到绝对重要的高度,并依靠诸如歌词,文案,mv之类的外在手段去一再强化并向大众强行灌输。而有意无意的,直接无视了音乐固有的美学意义,甚至,将音律,以及与音律高度相关的人声演绎技巧,异化为与情感对立的东西。
而把所谓情感元素强化的好处是养活了一大群乐评人,因为对音乐元素做点评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,至少需要把几大和弦都弄明白吧,而拿情感说话就方便多了,这玩意人人都懂,再贴上一堆流派标签,一篇乐评就顺利出炉了。
就这样,我们的乐坛互相吹捧着滑向了无底深渊
于是乎,我们看到一堆堆的的乐评人堆砌着无算的辞藻,除了音乐不谈,一切应有尽有
可惜,归根接地,大家是要用耳朵,而不是用乐评人的笔头,去听歌的

